潮州市公安局關于收繳非法 槍支彈藥和民用爆炸物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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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9 23:49
來源: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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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開展社會治安大整治的工作部署,,全面收繳流散在社會上的非法槍支彈藥和民用爆炸物品,,廣泛發(fā)動人民群眾積極舉報涉槍涉爆違法犯罪活動和提供線索,保持對涉槍涉爆違法犯罪的高壓態(tài)勢,,確保我市社會治安大局穩(wěn)定,,現通告如下:
一,、嚴禁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和民用爆炸物品。違反前述規(guī)定的,,必須主動向公安機關交代,,接受調查,并將非法槍支彈藥和民用爆炸物品上繳當地公安機關,。
二,、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單位和個人,,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25日,,主動將槍支彈藥和民用爆炸物品上繳當地公安機關的,可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三、公安機關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涉槍涉爆大整治行動,,各鄉(xiāng)鎮(zhèn),、村(居)委應廣泛發(fā)動、敦促當地群眾主動上繳非法持有,、私藏的槍支彈藥和民用爆炸物品,。在2018年1月25日前沒有主動上繳的,一經發(fā)現,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懲處,。
四,、廣大人民群眾主動向公安機關舉報涉槍支彈藥和民用爆炸物品違法犯罪活動或提供線索的,將按2017年11月發(fā)布的《潮州市公安局關于獎勵舉報涉槍涉爆涉黃賭毒犯罪的通告》給予獎勵,,最高獎勵5萬元,。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實施,舉報電話110,。
潮州市公安局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