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依法處理暫扣車輛的公告(2023年第5期)
2023-05-13 18:16
來源:本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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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車輛因為道路交通違法或發(fā)生事故被依法扣留,,且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未接受處理或沒來領取,,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之規(guī)定,,現(xiàn)將逾期未接受處理的車輛予以公告,,請車輛駕駛人或者所有人持相關手續(xù)或證件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到扣留車輛的交警大隊接受處理,。經(jīng)公告三個月仍不來處理或領取的,將依法對扣留的車輛予以處置。
特此公告,!
潮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