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書送達公告
2021-11-16 16:07
來源:本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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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方兵(身份證號4324241968****5212):
你于2021年10月5日22時00分在潮州市開元路涉嫌使用粵UHZ501巡游出租汽車不按照規(guī)定使用計程計價設備,、違規(guī)收費一案,本機關于2021年11月03日作出《違法行為通知書》(文號:粵潮交違通[2021]01219號)并依法向你送達,,擬處罰款貳佰元整(200元),,以詢問筆錄證據(jù)為證。因其他法定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違法行為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guī)定,你如對該處罰意見有異議,,可向本機關提出陳述申辯,,本機關將依法予以核實。
特此公告,。
潮州市交通運輸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