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書送達公告
2024-02-29 11:55
來源:本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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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區(qū)劉欽偉貨運店(經(jīng)營者:劉欽偉):
你(單位)于2023年10月11日10時09分使用粵M05849運輸車輛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駛一案,,(案件編號:445100202302182),,本機關于2024年2月20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粵潮交罰[2024]00218號)依法向你送達,,決定給予罰款伍佰元整(500元)的行政處罰。因其他法定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你可在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nèi)到潮州市城新西路新南路1號(交通違章處理中心)繳納罰款伍佰元整(500元)。
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你可在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nèi)依法向潮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nèi)依法向潮州市湘橋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特此公告,。
潮州市交通運輸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