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鳥類等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的緊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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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林〔2017〕22號
關于進一步加強鳥類等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的
緊急通知
各縣(區(qū))林業(yè)主管部門,,各級森林公安機關:
近期保護候鳥志愿者在“華南野戰(zhàn)軍”的微信平臺和廣東今日一線報道我市部分地區(qū)存在非法布網捕捉野生鳥類的違法行為,,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也暴露出我市部分地區(qū)野生動物保護管理工作還存在薄弱環(huán)節(jié),,日常監(jiān)管不到位。為進一步加強鳥類等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管理,,有效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潮州文明形象,現(xiàn)就進一步加強鳥類等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緊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切實提高履職意識
各地要高度重視,,要從維護生態(tài)平衡和生態(tài)文明建設的高度,,提高野生動物保護的履職意識,把野生動物保護各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要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林政,、森林公安,、救護中心等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領導。要認真按照新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賦予的職責,,積極推動各部門落實野生動物保護管理,、執(zhí)法監(jiān)管責任和層級責任制,建立野生動物保護長效機制,,狠抓各項工作的落實,,強化野生動物野外資源監(jiān)管。要建立完善部門監(jiān)管聯(lián)動機制,,強化野生動物源頭獵捕,、中間流通、末端利用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相關管理部門的監(jiān)管責任,,有效打擊破壞鳥類等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廣泛宣傳,,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各地要以宣傳新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的有利時機,,將傳統(tǒng)媒體與網絡、微博,、微信等新媒體相結合起來,,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加大對新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宣傳力度,,大力倡導“依法保護候鳥,,守護綠色家園”和“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tài)文明理念,,促進公眾保護意識的普遍提高。要加強與新聞媒體,、保護組織,、民間團體的溝通聯(lián)系,讓記者朋友,、志愿者充分了解野生動物的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政策,,積極引導輿情,爭取媒體多做正面宣傳報道,,防止負面炒作,,爭取志愿者主動提供線索信息,及時查處違法犯罪行為,,營造全社會共同保護野生動物的良好氛圍,。
三、加大巡護,,加強候鳥等野生動物的保護
各地要組織力量對自然保護區(qū),、森林公園,、濕地公園、自然保護小區(qū)和候鳥越冬地,、繁殖地,、遷飛停歇地、遷飛通道以及其他野生動物集群活動區(qū)域加強野外巡護和看守,,做到看守到點,、檢查到位、責任到人,;要嚴防使用毒藥,、網捕、電擊或電子誘捕裝置,、搗毀巢穴等惡劣手段亂捕濫獵鳥類等野生動物的違法犯罪行為,,及時清理各種用于非法獵捕鳥類等野生動物的捕鳥網、粘網,、獵套,、獵夾等獵捕工具,制止對鳥類等野生動物活動的人為干擾,;要大力加強鳥類等野生動物資源的監(jiān)管,,加大巡護力度,防止張網捕鳥和使用獵套,、獵夾等獵捕工具破壞鳥類等野生動物違法行為的發(fā)生,,有效地維護候鳥等野生動物種群安全。
四,、開展執(zhí)法檢查,,嚴厲打擊破壞鳥類等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
各地要把當前開展的“2017紅線行動”結合起來,迅速組織林政,、森林公安機關開展保護鳥類等野生動物資源的專項執(zhí)法檢查行動,,為期一個月,依法從嚴從重查處一批破壞鳥類等野生動物資源的案件,。要采取連續(xù)多次檢查與隨機明查暗訪相結合的方式,,打擊非法獵捕、利用野生動物的違法犯罪行為,。對本行政區(qū)域內鳥類等野生動物集中分布地,、集貿市場、花鳥市場,、中藥材市場,、餐飲單位以及其他野生動物經營較集中的場所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整頓,及時清理各種用于非法獵捕鳥類等野生動物的捕鳥網,、粘網,、電子誘捕裝置以及獵套、獵夾等獵捕工具,,嚴厲打擊非法獵捕,、非法利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行為,堅決遏制亂捕濫獵濫食和非法經營野生動物違法犯罪活動的勢頭,。請各地于5月1日前將開展專項行動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市林業(yè)局林政科,。市局將在前段時間重點工作督查的基礎上,定期對此次專項行動進行督促檢查,,各縣(區(qū))林業(yè)主管部門也要成立自查工作組,,推進工作順利開展。
潮州市林業(yè)局
2017年4月7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潮州市林業(yè)局 2017年4月7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