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潮州市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務計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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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2 08:00
來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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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fā)《潮州市法律援助志愿者
服務計劃》的通知
各縣,、區(qū)司法局,、團委:
為動員社會各界特別是青年法律人才通過志愿服務方式積極投身法律援助工作,推動法律援助和志愿服務事業(yè)的進一步發(fā)展,根據(jù)省司法廳,、團省委《關于印發(fā)〈廣東省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務計劃〉的通知》,,市司法局,、團市委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實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務計劃,,并制定了《潮州市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務計劃》,現(xiàn)將該計劃印發(fā)給你們,。各縣,、區(qū)司法局、團委可根據(jù)本地,、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積極推動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務計劃的全面實施。在執(zhí)行過程中如有問題和困難,,請及時向市法律援助處和團市委團務部報告,。
特此通知。
潮 州 市 司 法 局 共青團潮州市委
二OO八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