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司法廳關于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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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17年6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告》精神,現就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在我省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請辦法
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應于2017年7月11日9時至17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報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的相關信息(不需自行打印申請信息表格),。申請人可以選擇在居住地、戶籍地或工作地申領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不需提交相關的證明,。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申請人,,須選擇在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機關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事宜,。申請人大學畢業(yè)后戶口已遷回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按照特殊情況補錄人員,比照上述規(guī)定辦理,,本人應直接前往戶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機關提出申請,,不在網上填報信息,。
在內地就學的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申請人,,自行選擇內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機關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事宜。
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予受理,。
二、申請材料
申請人應于7月20日至25日期間,,按照在司法部網站中預約的具體時間,,本人前往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申領地市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原件。
如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遺失或已過有效期的,,應當立即到公安機關加急辦理正式居民身份證,。提交臨時身份證或居民身份證不能通過機讀識別的,應同時提交戶口簿原件,。申請人必須憑正式居民身份證原件領取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
(二)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申請人,要求享受放寬合格分數線政策的,,需提交本人戶口簿原件,。
(三)畢業(yè)證書原件。
申請人應同時提交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查詢并打印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查詢結果》(打印件1份),;無法取得查詢結果的,,需提交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
申請人因助學貸款尚未還清等原因,,畢業(yè)證書被學校等單位暫扣的,,也必須在資格申請時提交畢業(yè)證書原件以供審驗。
申請人畢業(yè)證書遺失的,,須提交按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補辦的畢業(yè)證明書,。
(四)與本人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3張;
特別提示:申請人報名照片電子文件遺失的,,可在登錄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信息服務(資格申請)平臺時,,右鍵保存本人照片后沖印提交。不得提交與報名時不符的照片,。
申請人提交的照片用于粘貼在相關申請表格上,。《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照片由司法行政機關根據申請人報名時提交的照片統(tǒng)一印制,。
(五)特殊情況下資格申請人須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1.學習時間與學制不對應的,,需提交畢業(yè)學校開具的延長或變更學籍相關情況的證明;
2.畢業(yè)證書姓名,、證件號碼或出生年月日等信息與身份證件不符的,,須提交由公安機關或畢業(yè)院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3.學信網學歷查詢結果或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上的姓名,、畢業(yè)證編號,、出生日期、證件號碼等主要信息與畢業(yè)證本身不符的,,應另行提交畢業(yè)院?;蚬矙C關的證明,;
4.申請人更改姓名,、身份證件號碼等重要信息,,須提交載有相關變更事項的戶口簿或證件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函(或格式化證明);
(六)司法行政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經司法行政機關審驗后復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請人。
經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申請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頒發(fā)《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
《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領取事宜另行通知,。
廣東省司法廳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