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2016年內外經貿發(fā)展與口岸建設專項資金進口貼息事項申報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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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9 23:40
來源: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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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現將《廣東省商務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2016年內外經貿發(fā)展與口岸建設專項資金進口貼息事項申報指南的通知》(粵商務產字〔2015〕10號)發(fā)給你們,,請抓緊準備材料,,按時按要求申報,,所有申報材料(含電子數據)應于2016年1月8日前集中報送市商務局貿管科,,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鐘秀虹,,電話:2399130,,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