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市政和房屋工程招標控制價工程量清單計價和投標報價方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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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建函〔2015〕115號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實施《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guī)定》(粵府令第205號),,執(zhí)行《市政府工作會議紀要》(潮府辦紀〔2015〕61號),,規(guī)范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和招投標報價行為,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一,、經財政部門審定的工程量清單應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予公布,,招標人應對招標工程量清單的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二,、投標人應根據招標人提供的設計施工圖文件和招標文件中工程量清單進行核算,提出報價,。如認為工程量清單中有較大偏差的,應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內書面提出質疑。投標報價采用總報價或采用分部分項的綜合單價報價及下浮率方式,。中標后,,按中標下浮率對招標人提供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的綜合單價(包括材料單價、設備臺班單價)進行調整確認,。
三,、需調整的工程量清單的綜合單價按:
(1)招標人給出的招標控制價工程量清單中,有變更工程的綜合單價可套用的,,按招標控制價工程量清單中給出的綜合單價×(1-中標下浮率)結算變更工程價款,;
(2)招標控制價工程量清單中有類似變更工程的綜合單價的,參照類似綜合單價×(1-中標下浮率)結算變更工程價款,;
(3)招標控制價工程量清單中沒有適用或類似工程的綜合單價可套用的,,應按編制招標控制價時考慮的人工、材料,、機械單價按清單指引套用定額消耗量進行編制缺項工程量清單的綜合單價×(1-中標下浮率),。涉及缺項的主要裝飾材料需經市財政局、發(fā)包人,、監(jiān)理單位,、設計單位確認檔次后方能采購并施工,結算時按招標人招標控制價計價方式調整,。
(4)工程量的偏差,,導致措施項目費調整的方法:按各專業(yè)計價依據中的規(guī)定進行調整,。
四、各縣(區(qū))參照執(zhí)行,。
潮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