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個人征信相關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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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2 19:24
來源: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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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通﹝2016﹞3號
關于個人征信相關問題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業(yè)務承辦銀行,、房地產開發(fā)公司:
根據潮公積金管委會〔2015〕1號文件,,為更好開展公積金業(yè)務,現將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征信相關問題通知如下:
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包括配偶或共同買受人)人民銀行信用報告中,,申請人及配偶(或共同買受人)各種貸款(含住房貸款,、經營性或消費性等個人貸款)二年內(含二年)不得有逾期記錄。逾期記錄如果超過二年,、累計不超過三次(含三次)的,,在簽署《按時足額還款承諾書》后,可予以貸款,,但最高貸款比例不得超過房價的40%,。
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包括配偶或共同買受人)人民銀行信用報告中,貸記卡或準貸記卡二年內逾期記錄有二次的(含二次),,且每次逾期沒有超過30天(含30天)的,,在簽署《按時足額還款承諾書》后可予以貸款。二年內超過二次,、二次逾期中有一次超過30天的,,貸款不予以受理。
特此通知,。
潮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