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2020-04-13 16:07
來源: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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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繳存單位,、繳存職工:
根據(jù)《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于妥善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0﹞23號),,為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應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結合中心實際情況,2020年6月30日前階段性實施住房公積金惠企政策,,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yè),,可按規(guī)定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xù)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職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已報送的予以調整,。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較嚴重的企業(yè)和職工,企業(yè)在與職工充分協(xié)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經批準停繳的企業(yè),停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xù)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業(yè)務咨詢電話:歸集管理科:2137531
潮安管理部:6619751
饒平管理部:8894027
潮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