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管理范圍內(nèi)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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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審批事項登記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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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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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項名稱 |
河道管理范圍內(nèi)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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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頒發(fā)的證件及有效期 |
證件:審批文件。 有效期: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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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審批類型及法律效力 |
行政許可審批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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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設定依據(jù)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02年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修正通過)第三十八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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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審批條件 |
1.符合江河流域綜合規(guī)劃和有關(guān)的國土及區(qū)域發(fā)展規(guī)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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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請資料 |
1.建設項目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和建設單位上報主管部門的文件或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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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前置審批 |
是否須前置審批 |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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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審批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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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審批受理機構(gòu)及地點 |
潮州市水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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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審批決定機關(guān) |
潮州市水務局(權(quán)限以上報廣東省水利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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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審批程序 |
1、在潮州市水務局辦公室提交申請,; 2,、潮州市水務局審查批準(權(quán)限以上報廣東省水利廳審批); 3,、到潮州市水務局辦公室領取結(jié)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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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審批流程 |
審批環(huán)節(jié) |
√□受理 √□承辦 √□核準 √□簽發(fā) □發(fā)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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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環(huán)節(jié) |
□聽證 □檢測 □檢驗 □檢疫 □招標 □拍賣 □鑒定 √□專家評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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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審批時限 |
法定時限 |
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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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時限 |
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技術(shù)評審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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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行政收費標準及依據(jù)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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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審批表格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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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審或年檢 |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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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咨詢與投訴的機構(gòu)和電話 |
咨詢:潮州市水務局工程管理科 咨詢電話:2354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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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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