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潮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調(diào)整建設工程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的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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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4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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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發(fā)改價〔2016〕129號
潮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關于要求調(diào)整建設工程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的請示》悉,。為更好適應市場發(fā)展要求,,完善我市建設工程交易服務收費行為,根據(jù)《廣東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條例》,、《廣東省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公布省級政府定價的涉企經(jīng)營服務收費目錄的通知》(粵發(fā)改價格[2015]508號),、《廣東省定價目錄(2015年版)》(粵府辦[2015]42號)等文件規(guī)定,結(jié)合我市實際,,經(jīng)市人民政府同意,,現(xiàn)對建設工程交易服務費有關問題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中心向工程中標單位收取的建設工程交易服務費,,按中標價分段累加收費:中標價5000萬元(含5000萬元)以下,,按1.5‰收?。恢袠藘r5000萬元至1億元(含1億元)部分,,按1‰收取,;中標價1億元以上,,按0.5‰收取,;每宗收費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二、原市物價局《關于市建設工程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的批復》(潮價[2000]23號)同時廢止,。
三,、請你單位按規(guī)定做好收費公示,實行明碼標價,,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潮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局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