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發(fā)布2017年第2號生產安全事故預警信息
( )
各縣,、區(qū)安委會,,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潮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fā)〈潮州市生產安全事故預警防控制度〉的通知》(潮安委〔2016〕7號)精神,市安委辦發(fā)布2017年第2號生產安全事故預警信息如下:
一,、預警因由
據氣象部門預計,今年廣東省“龍舟水”(一般指5月21日至6月20日的強降水)偏重偏強,,平均雨量350-380毫米,期間降水頻繁,,氣象災害風險高,。市安委辦現對“龍舟水”期間生產安全事故防控工作進行預警。
二,、預警內容
為進一步加強“龍舟水”期間安全防范工作,,根據市安委會生產安全事故預警防控制度有關要求,發(fā)布全市“龍舟水”期間生產安全事故防控預警信息,。
三,、預警要求
各級各部門、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龍舟水”期間強降雨及其次生災害的防御工作,,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各項防范措施,,堅決防范各類事故尤其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fā)生,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穩(wěn)定,。
(一)各級,、各部門要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預警預防工作,加強值班值守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級氣象部門與負有安全監(jiān)督管理職責部門之間,、與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之間的信息要加強信息互聯互通,根據氣象部門提供的災害性天氣監(jiān)測預報預警信息,,及時部署和加強災害性天氣影響下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切實履行大風、暴雨,、雷電等災害性天氣和危險氣象因素誘發(fā)生產安全事故防范的主體責任,,注意防御持續(xù)的暴雨、大暴雨可能引發(fā)流域性洪水,、城市洪澇災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次生災害,,進而引發(fā)生產安全事故,;警惕在短時強降水、雷雨大風和颮線等強對流天氣中可能引發(fā)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泄露、起重機傾覆等生產安全事故,,根據災害性天氣以及實際情況,堅決采取停產,、停業(yè),、撤人等措施.
(三)有關部門要加強巡查力度,督促各生產經營單位認真做好各項防范措施,,加強監(jiān)測預警,,堅決防范災害引發(fā)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險情時立即組織人員疏散或緊急避險,,科學施救和應急處置,,把災害引發(fā)事故的損失減到最少。
潮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