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自然資源局關于不動產登記“以案釋法”的案例解讀(二)
為開展“十年·見證:保護產權 登記為民”主題宣傳活動,,潮州市自然資源局積極開展不動產登記“以案釋法”宣傳活動?,F(xiàn)將典型案例作詳細解讀:
案例二:繼承登記中親屬關系證明難題
案例背景:王女士在辦理父親房產繼承登記時,,無法提供涉及其祖父母完整的親屬關系證明,,導致登記受阻,。
法規(guī)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guī)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被繼承人父母屬于遺產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在實踐中,,由于被繼承人父母死亡年代戶籍制度未健全,或因歷史遠久等原因,,往往會出現(xiàn)無法獲取被繼承人父母的死亡證明的情況時有出讓,。
解決方案:2023年6月21日,潮州市自然資源局印發(fā)《潮州市不動產登記部分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的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潮自然資〔2023〕172號),,《通知》規(guī)定申請人窮盡取證途徑仍無法獲取被繼承人父母的死亡證明,,下述情形可以適用告知承諾制。
申請人無法獲取被繼承人父母的死亡證明,,但被繼承人死亡時已年滿80周歲,,申請人聲稱被繼承人父母已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王女士繼承業(yè)務全部申請人在受理人員的見證下,,簽署了《不動產繼承登記(非公證)告知承諾書》,,順利辦理了不動產繼承登記手續(xù)。
典型意義:本案例展示了繼承登記中可能遇到的親屬關系證明難題,,并提供了解決方案,。通過告知承諾制推出綠色通道,登記中心有效解決了群眾在繼承登記中的實際困難,,提高了登記效率,,增強了群眾對繼承登記政策的理解,。
不動產登記工作涉及多個環(huán)節(jié)和復雜的法律問題,群眾在辦理登記時,,應提前了解相關法規(guī)政策,,準備齊全材料,避免因信息不對稱或材料不全導致登記受阻,。同時,,潮州市自然資源局將繼續(xù)加強宣傳和指導,通過多種方式普及不動產登記知識,,提升群眾的法律意識和辦事效率,。在此我們呼吁廣大市民積極參與不動產登記“以案釋法”宣傳活動,共同推動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順利開展,。